共青团广东金融学院委员会关于规范化开展2023年春季学期共青团政治理论学习的通知
各二级单位团组织:
现就规范化开展我校2023年春季学期共青团政治理论学习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标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全国两会精神为主线,贯彻落实《关于改革创新高校共青团工作切实增强思想政治引领实效的若干措施》,全面深化从严治团,严格落实“三会两制一课”基本制度,融入学校“三全育人”格局和“大思政”体系,全校共青团组织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强化理论武装,紧密围绕学校中心工作,聚焦“为党育人”,提升“三力一度”,做好服务,当好桥梁,团结引领广大团员青年在学校应用型大学建设中贡献青春力量。
二、学习载体与具体内容
(一)青年大学习
内容:“青年大学习”网上主题团课由共青团中央统一举办,除寒暑假外一般每周一期。“青年大学习”引领广大团员青年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领悟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优势及中华文明的深厚底蕴,以更强烈的自信心和自豪感在新时代新征程上奋勇前进。
各二级单位团组织要用好网络新媒体学习手段,常态化抓好“青年大学习”,用好用足这一优质学习资源,持续发动广大团员团干、青年群众积极参与,务必组织团员青年于每周日下午六点前完成当期学习,力争团员参学率达到80%,把学习工作真正落实落地落细。
开展时间:2023年2月至7月
负责单位:各二级单位团组织
(二)团校培训
1.组织入团积极分子参加团课学习
内容:入团积极分子在发展入团之前要参加不少于8学时的团课学习,团组织对入团积极分子开展党的理论教育、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和中国梦教育、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党史国史和社会主义发展史教育,开展团章教育和团的优良传统教育,提高思想觉悟,端正入团动机,树立为共产主义事业而奋斗的信念。
开展时间:2023年3月至6月
负责单位:各二级单位团组织
2.新发展团员培训
内容:为进一步壮大我校共青团队伍,及时吸纳思想进步、学习努力刻苦、积极要求上进的青年同学加入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发挥团员带头作用。各二级单位团组织开展2023年新发展团员入团工作和专题团课培训,让新发展团员明确作为一名团员的责任和担当。
开展时间:2023年3月至6月
负责单位:各二级单位团组织
(三)集中理论学习
内容:依据团中央、团省委每学期发布的学习指引,各团支部每学期至少组织化开展三次集中理论学习。各团支部要认真对待每一次集中理论学习并做好资料收集整理工作,按要求将学习成果上传至智慧团建,实现全员覆盖和100%参与。各团支部在按时按要求完成团中央、团省委专题学习规定动作的基础上,也可结合实际开展自选动作,自行组织集中理论学习。
开展时间:2023年3月至6月
负责单位:各团支部
(四)开展“学习二十大、永远跟党走、奋进新征程”主题团日竞赛活动
内容: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切实把团员青年的思想统一到党的二十大精神上来,各团支部组织团员青年积极开展“学习二十大、永远跟党走、奋进新征程”主题团日竞赛活动,进一步营造学精神、悟思想、担使命的浓厚氛围,认真学习党的二十大报告和《中国共产党章程》,深入理解党的二十大会议精神和战略安排,对其中的重要概念和相关论断形成深刻认识。
校团委组织部将面向全校同学以团支部为单位开展主题团日竞赛活动,各团支部在规定时间内积极配合,按要求完成主题团日活动。
开展时间:2023年3月至6月
负责单位:校团委组织部
(五)举办灯塔学习会
内容: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党史学习教育精神和根据《关于开展“学党史、强信念、跟党走”广东高校共青团百校百场灯塔学习会通知》要求,结合开展“艰苦奋斗 强我中华”青年主题文化活动,在现有作品的基础上打造“话剧团课”,在4月下旬组织宣讲活动1次。
各二级单位团组织应及时传达通知,积极发动同学,推荐优秀学生参与灯塔学习会活动。
开展时间:2023年3月至6月
负责单位:校团委学术调研部
(六)青年马克思主义者培养工程
内容:校团委将在4月-12月开展2023年度“青年马克思主义者培养工程”。
2023年度“青马工程”分院、校两级进行。院级由各学院根据“青马工程”培训原则和培养目标自行组织开展,培训课程及形式向校团委报备审批。校级“青马工程”由校团委另行通知。
“青马工程”主要推荐优秀学生干部参与,推荐人选需具有较高的思想政治素质,且无违纪和挂科记录。原则上参与者需为“i志愿”注册志愿者,往届培训班学员不再参加本次培训。校、院两级青马工程学员中基层团支部书记、委员占比不低于65%。
开展时间:2022年4月至12月
负责单位:校团委素质拓展部、各二级单位团组织
(七)开展“祭扫烈士陵墓 缅怀革命先烈”主题教育纪念活动
内容:清明节前后,校团委组织各二级团组织干部、青马工程学院到烈士陵园进行扫墓、献花等祭祀活动,表达了对革命先烈的深切缅怀之情,增强了团员的历史使命感和民族责任感,坚定了理想信念。
开展时间:2022年4月
负责单位:校团委素拓部
(八)开展“弘扬雷锋精神,建功志愿广东”主题活动
内容:各二级团组织组织各团支部,结合我校学雷锋志愿服务文化巡礼月活动,积极开展“弘扬雷锋精神,建功志愿广东”主题活动,深入解读雷锋精神的科学内涵和时代价值。学习宣传雷锋精神,讲好雷锋故事,践行雷锋精神,引导团员青年敢于奉献,增强服务人民、回报社会的使命感。
开展时间:2023年3月
负责单位:各二级单位团组织
(九)落实《共青团中央 全国学联关于增强新时代大学生社会实践活动实效深化共青团实践育人工作的意见》
内容:广泛开展就业创业实践和社区志愿服务,做到每名学生在校期间至少参加1次“三下乡”或“返家乡”社会实践活动,每个团支部每学期至少开展1次校外社会实践活动,每年组织不少于25%的团支部就近就便参与社区实践。
开展时间:2022年3月至6月
负责单位:各二级单位团组织
(十)开展西部(山区)计划志愿者宣传招募活动
二级单位团组织组织毕业班团支部开展西部(山区)计划志愿者宣传招募活动,每个毕业班团支部要组织一次主题班会,做到应届毕业生100%知晓。
开展时间:2022年3月至6月
负责单位:各二级单位团组织
(十一)保密宣传教育月等主题团日活动
内容:各团支部根据上级文件有关要求,采取一会多主题、线上线下结合、开会与实践结合等灵活多样的形式,组织召开保密宣传教育月、爱国卫生运动月、劳动教育月等主题团日活动
开展时间:2022年3月至6月
负责单位:各二级单位团组织
三、考核及奖惩机制
(一)青年大学习
每期青年大学习开始后,校团委秘书部每周三、周日会在广东智慧团建网站导出青年大学习相关参学数据并通报,请清远校区、肇庆校区团组织协助导出现在清远和肇庆的团支部数据。校团委网媒部每周推送一篇相关推文,公布上期青年大学习参与情况。
每年4月,校团委秘书部统计上一年四月到当年四月的青年大学习情况(如:2022.04-2023.04),分校区、学院进行排名、公示。对上一年四月到当年四月青年大学习累计平均参学比排名前3的给予经费奖励,排名第一的二级单位团组织奖励工作经费5000元;排名第二的二级单位团组织工作经费3000元;排名第三的二级单位团组织工作经费2000元。
年度青年大学习情况(上一年四月到当年四月的青年大学习情况,如:2022.04-2023.04)直接影响到五四评优评先得分。本年度青年大学习每月完成率达70%,积1分/月;青年大学习完成率连续3月及以上达50%,积2分;青年大学习完成率连续3月及以上,位列排行榜前3的二级单位团组织积1分;青年大学习完成率低于20%,扣1分/期;青年大学习完成率连续3月及以上,位列排行倒数第一、第二名的二级单位团组织,扣2分。
团员连续六个月“青年大学习”总学率未达100%,取消评选入党积极分子资格;团员连续六个月“青年大学习”总学率未达100%,取消评选优秀共青团员、优秀共青团干部资格。
(二)团校培训
二级单位团组织开展每一期团校培训前,须提前一周将开展时间、地点、学员名单报备至校团委秘书处。
专挂职团干部讲团课的情况,在2023年3月-2023年6月,将三次团课的照片(每次各一张)发送至校团委秘书处。
2023年3月-2023年6月,二级单位团组织将新发展团员培训及专挂职团干讲团党课情况汇总并形成新闻稿共1篇,发送至校团委秘书处归档保存。
对二级单位团组织完成团校培训和专挂职团干部讲团课的情况,校团委在一定范围通报。同时作为“五四”评优的重要参考,未完成的团支部,在评选“红旗团支部”时扣2分。
(三)集中理论学习
每期集中理论学习,校团委秘书部将在结束前3天导出未完成团支部名单,通报至二级单位团组织。
对二级单位团组织完成每期集中理论学习的情况,校团委在一定范围通报。同时作为“五四”评优的重要参考,未完成的团支部,在评选“红旗团支部”时扣2分。
(四)主题团日活动
根据团日活动的性质及规模,考核形式为:二级单位内初赛,全校决赛(活动面向全校基层团支部)。校团委组织部将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对主题团日竞赛活动进行统一评选。具体组织形式如下:
1.二级单位初赛
以团支部为单位,由各二级单位团组织组织部负责承办本单位初赛,各自制定举办团日活动的方案,根据具体方案进行初赛,并按照各单位各自的评选规则评选出优秀活动方案,并督促入选的团支部按时开展团日活动及提前准备PPT讲解所需的相关材料。各二级单位团组织评选出的活动方案直接进入全校决赛,且进入决赛的支部将获得奖项。
2.全校决赛
全校决赛分三部分:团日活动策划书评比(40%)、团日活动实施投票评比(15%)、团支部讲解活动PPT(45%)。考察内容包括团日活动策划方案完成程度、活动现场效果、团支部活动PPT的讲解情况。
注意事项:
①策划书评分、线上投票、PPT讲解评分表为100分制,考察计算总成绩时分别按照40%、15%、45%折算。
②策划书将由校团委组织部根据评分细则进行评分。
③本次团日设计现场采用线上投票机制。所有参赛团支部完成现场实施后,会在“广金校团委”公众号上进行一次线上投票。
④进入决赛团支部讲解PPT内容应包括活动策划、活动现场以及对团日活动总结。每个团支部讲解PPT时间为5分钟。讲解现场将会有工作人员计时,讲解超过5分钟的团支部将被要求停止讲解并扣相应分数。
3.奖惩机制
①进入决赛的团支部都将获得相应的荣誉证书。
②决赛中优秀的活动项目都将在“活力在基层”官方网站平台上完成推荐,参加省级的“十佳”项目、十大最具创意项目、十大最具人气项目、“百优”项目、“千入围”项目的评选。在省级评选中,入围的团支部均可获得省级证书奖励,最具人气项目、最具创意项目及最佳项目可获得资金支持及证书奖励,其中获得优秀项目奖励的团支部将授予“灯塔团支部”称号。
③团日活动情况是“五四”评优评先的重要参考。获得省级奖项“十佳”,积3分;获省级奖项“十大最具创意”,积2分;获省级奖项“十大最具人气”,积2分;获省级奖项“百优”,积1分;获省级奖项“千入围”,积1分;获校级奖项一等奖,积3分;获校级奖项二等奖,积2分;获校级奖项三等奖,积2分。
(五)灯塔学习会
校团委学术调研部根据各二级单位人数比例分配参会名额,各二级单位团组织须下发通知并严格按照所分配名额做好与会人员名单的收集。灯塔学习会现场将进行人员签到,根据上交名单与实际参会的名单进行核对出勤率。
对出勤率低于85%的学院,将缩减下一年的灯塔学习会名额。若无特殊原因多次缺席的,将缩减来年“挑战杯”“攀登计划”分配名额。
(六)校级青年马克思主义者培养工程
每个学员基本分为80分,按实际情况进行加减分处理,最后获得80分以上予以结业,85分以上予以评选优秀学员资格。附加分采用考勤制+活动制相结合。
考勤方面,因特殊情况不能出席应提前告知工作人员,每学期讲座、会议迟到三次以上,则取消期末评优资格,情况严重者进行劝退处理。
活动制度方面,积极参与志愿活动服务,每次加2分;积极上交读书心得,每篇加1分;参与素拓活动、风采展等,小组获得一、二、三等奖,小组成员分别加3分、2分和1分。
校团委为表彰在培训期间表现突出的个人和团体,特设立校青马优秀学员奖、校青马优秀团干奖及校青马优秀小组奖,评选要求如下:
优秀学员奖:培训期间无缺勤及请假记录;按时按要求提交学习心得与读书笔记;获得至少一个团体或个人优秀奖项;团结学员,遵守纪律,无违规行为。
优秀团干奖:培训期间无缺勤及请假记录;按时按要求提交学习心得与读书笔记;获得至少一个团体或个人优秀奖项;在团队中起到模范作用;团结学员,遵守纪律,无违规行为。
优秀小组奖:培训期间小组成员均无缺勤记录;按时按要求提交学习心得与读书笔记;小组获得至少一个团队优秀奖项。
参加青马工程的学员在综合测评等方面具体表彰条例可参考各二级单位相关方案。
(七)开展“弘扬雷锋精神,建功志愿广东”主题活动、落实《共青团中央 全国学联关于增强新时代大学生社会实践活动实效深化共青团实践育人工作的意见》、开展西部(山区)计划志愿者宣传招募活动、保密宣传教育月等主题团日活动的开展情况,作为“五四”评优的重要参考及列入二级单位团组书记述职评议考核指标。
四、各学生组织和学生社团团支部参照本通知要求规范化
开展政治理论学习。
附件:广东金融学院2023学年春季学期政治理论学习计划
共青团广东金融学院委员会
2023年3月22日